关于sap系统应付暂估的信息-成都快上网建站

关于sap系统应付暂估的信息

SAP会计科目之 自动记账

SAP中有的会计科目设置为 只能自动记账 ,这样设置有什么作用呢?哪些科目需要设置自动记账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成都创新互联专业为企业提供繁峙网站建设、繁峙做网站、繁峙网站设计、繁峙网站制作等企业网站建设、网页设计与制作、繁峙企业网站模板建站服务,十年繁峙做网站经验,不只是建网站,更提供有价值的思路和整体网络服务。

不同于其他ERP软件,SAP是一个集成性很强的软件,财务和业务高度集成。业务发生的同时会自动生成会计凭证,这样就省去了大量会计录入的工作。是不是感觉很先进?也许你会问是如何做到的呢?这个以后在介绍吧,今天就说说自动记账的作用!

当一个科目被设置为“只能自动记帐”时,其会计凭证只能由SAP系统内部生成。例如做了零部件的入库,系统自动生成分录为“借:材料;贷:应付暂估”的会计凭证,就不再需要材料会计手工去录入凭证了。当然了,设置此标志后,SAP也不允许会计人员再通过F-02录入凭证,SAP会提示如下错误。

SAP这样做有一个好处,可以保证后勤模块显示的库存金额与会计科目余额是一致的,体现了集成的严谨性。对于本例中的原材料科目,如果没有设置此标志,一旦有会计人员录入凭证后就会造成金额的不一致,这样就很难比对。为了杜绝这种情况的出现,一般情况下我们会对与后勤模块集成的会计科目设置为“只能自动记帐”。

通常情况下,原材料科目、半成品科目、产成品科目都需要设置此标志,以保证库存模块和财务模块金额的一致性。其他科目,如主应付暂估科目,如果要区分系统自动生成凭证的金额和手工录入凭证的金额,可以新建两个科目,一个设置为“只能自动记帐”,另一个不设置此标志,用于手工录入。

好了,会计科目中的“只能自动记帐”就这么简单,创建存货科目时不要忘记勾选此标志哦!

SAP 的GR/IR科目

GR/IR 全称 Goods Receipt/Invoice Receipt,翻译过来就是收货/收发票了。在sap系统中,GR/IR是个过渡性科目,用于记录在途物资和应付暂估,为什么要如此做呢,是为了出财务报表。

sap把收货和发票校验入帐拆分给了两个部门,收货动作就是GR,是由仓库做的存货入帐动作,借存货,贷过渡科目,当收到发票时,财务部门做发票校验入帐动作,借过渡科目,贷应付账款,这样借贷方的过渡就清掉了。

收货:

Dr. 库存货物

Cr. GR/IR

收票:

Dr. GR/IR

Cr. 应付账款

但是由于过渡科目是个虚科目,月末不能在帐上留余额,所以如果当月仓库收货了,而我们没收到发票,那么月末就需要运行暂估程序,把留在系统中的过渡贷方余额转入一个实科目,叫 应付账款-暂估 ,这样我们的试算表就平了;

到了下个月由于这批货物的发票到了需要入帐,系统会借一个过渡科目,但是由于上月底我们把收货的贷方过渡转到了应付账款暂估,没办法对过渡进行清账,所以系统设置了暂估程序次月自动回冲的功能,即当月末把贷方收货过渡转入贷方应付账款暂估后,在次月系统又会将这笔分录自动回冲,使得收货过渡依然留在过渡科目贷方,等待与发票入账产生的借方进行清账。

计算同一GR/IR科目,同一应付帐款统驭科目数据的合计结果:

借方余额计算值(票到货未到) = 同一订单中的借方合计 - 同一订单中可清帐的行项目余额

贷方余额计算值(货到票未到) = 同一订单中的 贷方合计 - 同一订单中可清帐的行项目余额

SAP 应付暂估科目为什么跨年就不能自动清帐?

这是因为SAP必须设置年月日跨度,最大跨度为一年,所以每年的期初都要人为的手动去改一下这个日期。希望对你有用。

怎么在sap系统里面找到应付账款暂估款的发生额

在应付暂估栏目里输入FS10N,然后找到借方或贷方这一栏目,找到后双击进入页面,找到清账凭证那一列并进行筛选,选择值为空即可。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于已验收入库的购进商品,但发票尚未收到的,企业应当在月末合理估计入库成本(如合同协议价格、当月或者近期同类商品的购进成本、当月或者近期类似商品的购进成本、同类商品同流通环节当期市场价格、售价*预计或平均成本率、等)暂估入账。

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不存在进项税额的暂估抵扣问题,且上述分录中,暂估金额应当按照不含税价格口径暂估。

扩展资料

对于上月暂估入库并已销售商品的销售成本,从理论上应当进行调整,但是,由于企业购销活动的经常性和大量性,从会计的重要性原则出发,出于简化会计核算的考虑,对于暂估成本的发出成本,不予单独进行调整,而是随库存商品今后的收发业务自行消化。

这也就是企业会计制度强调的暂估入库成本时应当合理估计的原因之一。因此,在计算当月发出库存商品成本时,应当仍然按照规定的方法正常计算确定发出成本。由于月初红字冲回入库,并且取得发票正式入帐,两者相抵,余额为暂估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额。

所以,该差额实际上应当由本月发出和月末结存的库存商品承担了。

但是,如果本月同类商品,既无月初结存,又无购销业务发生的,或者企业是使用个别计价法计算存货的发出成本的,或者暂估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额巨大的话,则该暂估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额(包括及其连带影响的其他存货成本),应当调整并转入销售成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暂估入账


网站标题:关于sap系统应付暂估的信息
网站地址:http://kswjz.com/article/dohddpj.html
扫二维码与项目经理沟通

我们在微信上24小时期待你的声音

解答本文疑问/技术咨询/运营咨询/技术建议/互联网交流